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間校外培訓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29-05-2023-0001-1 | 生成日期: | 2023-01-04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監管廳函〔2022〕16號 | 信息類別: | 基礎教育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間校外培訓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
教監管廳函〔2022〕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當前,廣大師生在落實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和堅持網上學習雙重任務下,身心壓力較重。為堅決防止違規校外培訓加重學生課外負擔,幫助廣大中小學生度過健康、溫馨、有意義的假期,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治理,嚴肅查處學科類培訓隱形變異。各地要在寒假期間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通過“日查+夜查”“聯檢+抽檢”等形式,對違規培訓多發的商務樓宇、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進行排查,嚴防嚴查隱匿在酒店、咖啡廳、居民樓等場所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強化對重點機構和人員的管理,嚴防嚴查以“一對一”“住家教師”“高端家政”“眾籌私教”以及各類冬令營等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工業和信息化、網信等相關部門,運用智能巡查手段,對線上學科類機構和重點網站平臺開展全天候深度巡查,嚴防嚴查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上培訓、違規開展線上學科類培訓等行為。
二、多管齊下,持續強化非學科類培訓監管。各地要加強寒假期間非學科類培訓價格監測和調控,指導非學科類機構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將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信息向社會公開,嚴防惡意漲價。加強預收費監管,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預收費須全部進入本機構收費專用賬戶。加強對培訓材料的審核、備案管理和抽查巡查,保證培訓正確方向。持續加強藝考培訓機構專項治理,依法查處無證辦學機構,依法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從業人員,嚴厲打擊性侵、猥褻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違法犯罪行為。要聯合應急管理等部門,在寒假前對行政區域內非學科類機構專門開展一次安全排查,補齊補足人防、物防、技防設施設備,筑牢安全風險底線紅線,堅決維護學生健康安全。
三、拓寬渠道,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各地要進一步公布、宣傳設立的監督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信息,暢通線索來源渠道。要壯大監督力量,充分利用好現有的校外培訓社會監督員隊伍,進一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社區群眾等共同參與校外培訓治理工作。對收到的群眾舉報線索和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轉辦的問題線索,要認真核查處理并及時反饋,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教育部將對寒假期間違規培訓多發、履責不到位的地區適時進行通報。
四、科學引導,共同營造良好育人氛圍。各地要充分利用寒假契機,加大家校社協同育人力度,通過倡議書、線上家長會、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多種形式,有條件的可通過線下家訪等方式,讓學生家長充分了解校外培訓相關政策,不盲目給孩子報班參加校外培訓。要充分關注學生在校時間短、網課時間長、師生缺乏“面對面”交流等情況,及時給予學生精神鼓勵、情緒疏導,引導他們以積極健康的心態迎接人生路上的各種挑戰。充分利用春節這一傳統佳節,組織豐富多彩的體育鍛煉、社會實踐、文化傳承活動,讓學生享受人間親情、培養科學精神、樹立文化自信。要大力宣傳科學育人觀念,幫助家長掌握科學教育方法,加強親子互動交流,把教育融入生活、勞動、文化,讓孩子度過一個有意義的寒假。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地方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充分發揮“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作用,及早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寒假期間系統部署。寒假有關工作情況請及時報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
教育部辦公廳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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